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

作者: 时间:2009-12-03 点击数:

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

张高丽

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、社会管理创新、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,是党中央准确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、全面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,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、维护国家长治久安、保障人民安居乐业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。我们把中央精神与天津实际紧密结合起来,找准切入点,选好突破口,以更大的决心、更实的举措、更多的投入,努力把这项关系全局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。

一、时刻居安思危,增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

当前,我国既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,又处在社会矛盾的凸显期,各种矛盾易发多发、相互交织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,任务十分繁重艰巨。

推进三项重点工作,是实现天津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。稳定是发展的前提,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。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,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“一个排头兵”、“两个走在全国前列”、“四个着力”和“五个下功夫、见成效”重要要求,紧紧抓住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这一重大历史机遇,确定了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,作出了着力构筑高端产业、自主创新、生态宜居三个高地,全力打好滨海新区开发开放、结构调整优化升级、体制机制改革创新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、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五个攻坚战的决策部署,以解放思想为先导,以改革开放为动力,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,营造团结和谐稳定、风正气顺心齐、想干会干干好的良好氛围,统筹滨海新区、中心城区、各区县联动协调发展,推动各项工作站在高起点、抢占制高点、达到高水平,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。天津发展变化的一个重要原因,就是坚持一手抓发展这个硬道理、一手抓稳定这个硬任务,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,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、根本性、基础性问题,在发展中维护稳定,在稳定中实现发展,形成了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。

推进三项重点工作,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,是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,是理顺利益关系的过程,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过程。我国当前的社会矛盾,主要是因利益诉求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,必须用和谐的思维、和谐的方法予以有效化解。我们扎实推进平安天津建设,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和风险评估机制、矛盾预防和排查化解机制,率先建立案件评查机制,深入开展“信访积案化解年”活动,妥善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和信访突出问题,取得良好成效。当前,社会矛盾的关联性、敏感性、对抗性不断增强,要求我们必须适应新形势、迎接新挑战,把三项重点工作作为重要抓手,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,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,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,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,不断提高社会和谐水平。

推进三项重点工作,是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大举措。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在群众。我们的各项工作都要自觉坚持以人为本,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让群众及时受益、多方面受益、长久受益,不断增加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,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。近年来,我们连续实施了4个20项民心工程,下力量解决住房、就业、收入、社会保障、教育、卫生、交通、社会治安等一批群众最关心、反映最强烈的问题,综合整治市容环境,广泛开展“同在一方热土、共建美好家园”活动,民计民生不断改善,民心民气得到凝聚提升,激发了群众热爱天津、建设天津的巨大热情。三项重点工作顺民心、合民意,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,必将有力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。

二、明确目标任务,推动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

三项重点工作涵盖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等各个领域,涉及改革、发展、稳定各个方面。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,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把社会建设摆到更加重要位置,下大力气整改不符合、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实际问题,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、服务环境、治安环境和社会环境。坚持以服务科学发展、服务社会和谐稳定、服务人民群众新期待为主线,把维护稳定作为保障发展的前提,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三项重点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,在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中提高服务能力,在服务人民群众新期待中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。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,总结发扬天津的好做法,学习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,结合天津实际消化吸收再创新,针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,解放思想,大胆探索,创新思路、体制、机制、方法和手段,建立完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。强化政治保障、制度保障、组织保障、支持保障,坚持党对三项重点工作的领导,把三项重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,着力抓好政法维稳队伍建设,在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、物质待遇、经费保障上给予倾斜,保证三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,显著提升平安天津建设水平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水平、服务人民群众新期待水平、政法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和政法维稳工作服务天津又好又快发展水平。我们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、见实效。

在源头化解社会矛盾上下功夫。着力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,对重大问题、热点难点问题分级落实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,从源头上化解社会风险。着力构建多方联动“大调解”工作机制,把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,形成依靠基层党政组织、行业管理组织、群众自治组织共同化解矛盾的工作格局。着力完善涉法涉诉案件终结制度,有效解决无理缠访、重复上访,把涉法涉诉非正常上访控制在低位状态。着力健全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指挥机制,做到联指联勤联防联处,提高处置突发事件、保障公共安全和抗风险能力。

在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上下功夫。坚持定期排查、集中排查、滚动排查和日常排查相结合,深入排查化解重点领域、重点工作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,深入排查影响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、企业生产经营、重大项目建设的不稳定因素,做到“四清四早”:对不稳定苗头清、不安全隐患清、群众情绪清、重点人清,早发现、早预警、早介入、早解决。坚持“五级接访五级下访”制度,主要领导同志亲历亲为,狠抓落实,深入开展接访、走访、下访活动,按照“一个问题、一名领导、一套班子、一个方案、一抓到底”的要求,及时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,解决在萌芽状态。

在强化社会治安管理上下功夫。深入实施“社区防范工程”,加强社会面管控,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。深入开展打黑除恶、打击“黄赌毒”等专项斗争,加强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,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。深入开展重点地区综合治理,以城中村、城乡结合部为重点,消除治安隐患。深入开展平安社区、平安乡镇、平安校园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,健全完善长效机制,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。

在提高社会人员服务管理水平上下功夫。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,按照公平对待、服务至上、合理引导、完善管理的原则,健全“以证管人、以房管人、以业管人”的服务管理新模式。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、流浪乞讨青少年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,建立适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。加强对境外来华人员的服务管理,构建入境、居住、就业、就学、出境全过程动态管控体系。

在坚持公正廉洁执法上下功夫。加强执法教育培训,建立健全执法教育培训工作体系,不断提高执法能力。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,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、执法流程网上管理、执法活动网上监督、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机制,不断提高执法质量。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,细化执法标准,严密执法程序,做到既严格、公正、廉洁执法,又理性、平和、文明、规范执法。加强执法监督管理,全面落实执法业绩档案制度,建立科学、简明、有效的执法考评指标体系。全面落实廉政隐患“零点”方案,深入开展无违纪科所队(庭)创建活动,切实做到从严要求、从严教育、从严管理、从严监督。

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上下功夫。整合资源,优化配置,加强基层法庭、派出所、司法所标准化建设。建立街道、乡镇综治信访服务中心,健全议事例会、协调会办、情况通报、应急处置、检查考核等工作制度。建立社区(村)综治信访服务站,充分发挥社区各类组织的作用,做到社会矛盾联调、治安问题联治、邪教活动联防、社会管理联抓、便民实事联办,形成整体合力。

三、完善工作机制,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提供有效保障

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,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,统筹协调,分工负责,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。

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天津市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,各区县、政法各部门分别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,形成了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体系。制定《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、社会管理创新、公正廉洁执法,全力打好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攻坚战的实施意见》和《关于深入推进我市社会管理创新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,确定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,提出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。各相关部门制定了工作方案,明确牵头单位、责任单位、工作内容、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,形成了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。

加强考核监督。全市各地区、各部门、各单位把三项重点工作纳入决策目标、执行责任、考核监督三个体系,逐一进行量化细化,制定考核办法,严格考核标准,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。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巡查组,加大监督力度,通报有关情况,确保三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。

加强典型引导。及时总结好做法、好经验,树立和推广一批先进典型,开展互学互看活动,通过经验交流会、现场推动会等多种形式,引导各方面深化思想认识,创新工作模式,营造良好氛围,努力把三项重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。

(作者: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中共天津市委书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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